2009年11月16日 星期一

你喜歡被內容置入?還是被服務感動?


置入性行銷一直是被拿來當作討論(或吵架)的話題,過去的置入通常指的是內容置入在媒體當中,維基百科中的定義如下:

根據美國行銷學會(American Marketing Association)對於廣告的定義,「置入性」具有四個條件:

1. 付費購買媒體版面或時間。
2. 訊息必須透過媒體擴散來展示與推銷。
3. 推銷標的物可為具體商品、服務或抽象的概念(idea)。
4. 明示廣告主(sponsor)。

最常見的置入性行銷為於電影或電視節目畫面中刻意置入特定靜態擺設道具或演員所用的商品,而要置入的商品必須付費給電影或電視節目製作單位;例如《007》系列電影中,男主角的手錶、汽車。置入性行銷試圖在觀眾不經意、低涉入的情況下,減低觀眾對廣告的抗拒心理。不過行銷的太過火、太浮濫、太誇張的情形,會出現廣告化的歪曲現象,例如台灣電視劇就曾經發生被主管機關要求打馬賽克的事件。

置入行銷發展到新媒體的時代,最常被拿來運用的就是部落格的內容置入,但是大家也都知道,這樣的內容置入無論是在新的部落格或舊的傳統媒體,都慢慢的被消費者識破,不信任甚而開始抵制。不過,另一類型的置入,卻因為加入了網路這一個新媒體的環節而慢慢成熟,就是"服務性置入"。

還記得"女人我最大"這個節目嗎?當初的牛爾就是被置入的關鍵人物,但是他不是置入產品,而是置入一個幫女人美麗的新方法,他教導女性如何用100元完成"愛死K吐"的同等效果,於是網路上PAYEAZY成功的開設專區內容以及網路專櫃,大賣了一翻。還記得幾年前多芬的廣告中,那些平凡但笑容很美的女孩嗎?廣告中完全沒有產品,只告訴每一個人真正的美麗是什麼?並且成立一個幫助自信成長的基金會,並且透過基金會網站讓每一個女孩有建立自信的機會,無論外型無論是否有缺憾,他提供的是感動人心的服務置入。

今天我們在新媒體上要作置入性行銷時,思考一下你要置入產品呢?還是將你產品的服務轉換成一種價值,是可以感動人的價值,是可以幫助人的價值,或是一個可以在新媒體中作為工具的價值,舉例來說,過去的部落客撰文,很單純的只是跟大家分享使用產品後的感想,當一定數量的部落客撰寫同一品類的產品後,那就變成一個提供使用者購買產品的資訊參考服務,這件事情難道不能被當成某一間3C廠商的服務嗎?如果不夠OPEN MIND擔心文章中都是競品比較好,是不是就太過於鴕鳥了,因為不會這樣,自己的東西的不好就沒人知道,反而是因為消費著的聲音被傾聽了,回應市場的速度也就更快了,DELL就是這麼作才起死回生的。

我們再來看,前一陣子民視的娘家置入了豬腳的商品(電子商務時報的報導),其實應該說原本只是劇情中剛好描述賣豬腳人家的故事,但是因為拍攝的太傳神,讓豬腳看起來很誘人,加上豬腳帶給觀眾台灣本土的感動,讓觀眾想要吃到節目中看起來好吃極了的豬腳,於是民視為了服務這項需求開始聯絡廠商,在網路上販售,更進一步與7-11合作通路取貨,這就是先找到價值再反向來置入,我猜想如果民視是刻意要將XX豬腳置入節目再來販售的話,有可能是節目太僵化拍不出感動,也可能內容太強勢造成反感而失敗,在消費者越來越聰明的今天,誠實的服務比自以為聰明的置入,更能獲得共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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