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6日 星期日

微電影有商機-數位行動電影

在前一間公司規劃新媒體網站的時候,我們部門曾經為了影片內容的規畫有幾次激烈的討論,因為大家對影片未來要在哪些地方上播放,跟影片內容要如何拍攝有不 同的想法,有人希望製作出來的影片,可以同時用在電腦,手機以及電視上播放,但是有人認為這三者要各自做不同的影片內容,才符合收視者的需求。

我們後來決定先不管電視,只做可以同時符合手機看影片的內容,而電腦放映的時候以文字來加強小螢幕中無法表現的視覺,但是在手機上看我們做出來的影片時 (單單看影片),還是發現很多問題,例如字幕顯示的方式,取鏡的角度或人物表現,還需要再調整,況且我們的內容僅止於在演講這一類非劇情式的,不需要鋪陳 與運鏡,所以最近大家在討論越來越熱門的行動電影,那將會是一個全新而廣大的市場商機。

相信做過媒體的人都應該知道,拍電視或拍電影甚至CF,是截然不同的技術與層次,我們可以發現電影近年來有復甦的跡象,因為電影製片越來越花錢展現大螢幕 的展示效果,使得觀眾將大片與非大片慢慢分開,一般電視只看一些小品(故事性強於畫面效果)電影(HBO就製作出屬於電視的電影),不然觀眾就是會在家裡 花個幾十萬做家庭劇院來享受電影所帶來的聲光效果,於是這裡就有一個新的機會出現了,如果市場真的如推估的,使用手機看電影是個未來的趨勢所在,那麼從編劇到導演都有了新血出頭的好機會。

首先,我先試著架構出新電影的商業模式,一群喜好在移動時間中觀看電影的使用者,他們可能不會一次看完整部電影,他們可能是在通勤狀況或利用零散時間來看這樣的影片,但是他們都是喜好看電影的人。

從電影內容的方向上來看,在電影的編劇上,應該要注意到架構是有段落性的,在觀賞時間是零碎的狀況下,容易分次來觀賞,對於小尺寸螢幕而言,多以人物的故事為主要的橋段,而導演則是在取鏡中不要太多大場景,因為表情與動作不像大螢幕容易被看見,所以演員的動作與表情要類似舞台劇的表演,盡可能的誇大一點,而在行動電影在競爭上的優勢,可明確的就是因為螢幕縮小,所以在場景上製作成本的大幅降低,可以製作出更多短而精,以劇情為主的小品電影,在國立東華大學數位文化中心與花蓮數位機會中心共同開始了研發的計畫-邊走邊看 數位行動電影展

就技術服務的角度來看,單純在手機上看電影是一回事,現在如果以串流影音在手機上,除了頻寬問題外,沒有一個很完整而適合的壓縮規格是個大問題,因為會讓內容商光是轉檔就耗盡心力,就算解決這一部分(技術其實不是問題),商業模式則必須有服務的搭配才會成功,想當然計次收費會是一個最主要的營收,itune成功經營音樂市場的模式,相信單就行動電影在目前的需求量,是可以有很好的營收來支撐,另外針對使用者行為來設計的話,例如方便觀眾分次收視,是不是讓每一個小段落都有精華篇像電視的前情提要,破口處就是廣告可以發揮的地方,如果結合內容來思考,電影+影集的操作模式,讓觀眾在收視的慣性從一集一集的依序直線觀看變為關聯性設計的網落式內容來看,不但考驗編劇的功力,也讓手機在技術上的服務規劃能發揮得更淋漓盡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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